2012年3月13日下午,法学院院长王福友教授在专家公寓国际报告厅以“法治常识化与常识法治化”为题面向全校师生做了学术报告。王福友教授以两会期间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活熊取胆”事件为切入点,探讨了现代社会中参与社会问题讨论的一般原则。提出法治常识化与常识法治化是参与社会热点问题讨论并形成社会共识的基本思维模板。其中:通过法治常识化理清社会问题的讨论规则,以规范社会问题讨论秩序;通过常识法治化为社会热点问题讨论设定结局,在社会热点问题讨论后消解因社会无序争论而引致的外部负效应,使得社会问题讨论最终积极地贡献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领域又好又快、更还更快的发展。讲座共分为“活熊取胆”事件及其问题;常识的现代异化;法治常识化;常识法治化;“活熊取胆”问题解释;结语等六个部分。
整场学术报告中,教授思路清晰,目的明确,将生涩难懂的法律专业知识转化为生动且寓意深刻的案例。本次讲座紧随时代之热点,剖析法治与常识之联系,现实意义深远,法学理论深刻,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学术讲座。
本次学术报告不仅仅是一场我校教授教师例行的学术任务,还是教授与广大法学专业同学进行的一次学术交流,更是一次面对全校师生进行的普法活动。为法学院的研究生学术论坛系列活动奠定了基础,为法学院本学期的学术活动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