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8日,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在北校区b03栋办公楼举行了我校首批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与我校合作的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霁虹支行。总会计师于树彬、学生工作处处长赵力、财务处处长乔传义、霁虹支行信贷部经理陈雨来到了签约现场,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白云龙主持了签约仪式。今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助学贷款管理体制,加快了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步伐。为了尽快让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贷款,在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和银行在工作中尽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班加点,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从业务协商、政策宣传到组织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等大量的工作。按银行要求,本次签约的学生共计100名,均为2004级学生,签约学生在学生处和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了合同与借款凭证,完成了与银行的贷款签约。本次发放额度100万元,中国银行已于9月29日把贷款金额发放到每个贷款学生的银行卡上。
本次签约的成功进行,标志着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正式签约仪式前,各学院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了诚信方面的教育,以使贷款的学生牢固树立信用意识,自觉履行还贷义务,诚信教育已开始全面融合到贷款管理的各个阶段,贯穿贷款工作的始终。
据统计,全校首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共有463人,贷款总金额为300万。本批贷款将分批发放,继首次贷款合同签订后,其他同学的贷款合同也将于近期陆续签订。随着银行贷款力度的加强、诚信教育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不断推进,贷后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我校将会有更多的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也将取得更大的成绩。